欧盟严禁儿童用品邻苯二甲酸盐含量
欧盟公布第2005/84/EC号指令,限制儿童玩具及其他用品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。25个成员国必须于2006年7月16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,并由2007年1月16日开始实行,所有制造商及进口商必须遵守有关法例。 根据新指令,儿童护理用品是指任何有助儿童睡眠、放松、保持卫生,以及喂哺儿童或让儿童吸吮的产品,当中包括各种形状及类型奶嘴。 第2005/84/EC号指令对贸易商影响最大,其附件列明以下限制: 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(DEHP、DBP及BBP),浓度不得超过0.1%。 DEHP、DBP及BBP浓度超过0.1%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,不得在欧盟市场出售。 儿童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,其塑料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(DINP、DIDP及DNOP),浓度不得超过0.1%。 DINP、DIDP及DNOP浓度超过0......»